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
第25节 (第2/4页)
误会。仪公子投我以木瓜,我就报之以琼琚,匪报也,永以为好也!”我思忖了一下,如是说道——倏然意识到,原来《卫风·木瓜》如此适用于我与墨台妖孽啊,“匪报也,永以为好也”,不是为了报答他的挡剑,而是珍重他的情意,意求永好啊…… ??“误会?那你今日为何而来?你应该知晓,‘菡萏会’其实就是为我挑选妻主。”紫罗兰不依不饶地说道。 ??想到这里,我肠子都已悔青,我不是不知道您在这儿吗?! ??“玄只是听闻文人墨客齐聚于此,意欲以文会友,仅此而已。”尽管我的心里憋屈,面上仍淡然地说道。 ??“‘自命清高,惟吾怜之;孤芳自赏,惟吾赏之’……这不正是为我写的么?!你还能狡辩说,你心中没我吗?!”紫罗兰已经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了。 ??“那是说荷花,不是您……”您怎么会是荷花呢?您明明就是自恋的水仙花! ??“刚才近侍来报,说发现一个酷似玄长老的女子,我才临时改了‘菡萏会’的主题——当我看到你的字体、你的文章的时候,我心道,你总算肯露面了……可谁想一打听,才知道你现在已是墨台夫人了!”紫罗兰对我的话,置若罔闻,声音越来越小,近乎自语。 ??“你怎么会认得我的笔迹?”我脱口而出,然后依稀想起,他以前的确看过我誊写的“时艺”文——他的记忆力到底变态到了什么程度啊,这还让不让人活了?! ??紫罗兰仍旧不理会我,兀自喃喃着:“先是殷,现在又是仪公子……为什么大家都喜欢抢我的东西呢……” ??忽闻此言,我瞠目结舌。脑海中猛然闪过药殷跟我说过的话——紫罗兰一直有抢别人喜欢的东西的怪癖! ??毋庸置疑,这就是传说中的变态,而他的病征—— ??以心理学来定义,就是一种极想排除或破坏别人的优越的心理倾向; ??而从物理学的角度来阐释,就是:同处一个系统中的甲与乙两个物体,本来方向相同,能量场大致相等,但当甲的能量场突然大于乙的能量场,而乙的质量大于甲的质量的时候,乙的能量场将会限制或试图限制甲的能量场的增大。 ??由此引申,乙的这种限制或试图限制甲的能量场增加的*,我们姑且称之为“嫉妒”;反之,如果乙的质量小于甲的质量时,乙的能量场将无力限制甲的能量场的增加,反而将受甲的能量场的带动而增大,乙的这种试图被甲的能量场带动而增大的*,我们可以称之为“羡慕”。 ??代入眼下的情况,紫罗兰就是“乙”,而“甲”是药殷、是墨台妖孽……那我是什么?传说中的……炮灰?! ??一般来说,有这种心理问题的人,八成是由于童年逆反心理的不断发展,成为一种堪称“极品”的偏执个性。他的遭遇也许值得人同情,但是,我一点都不好奇!我的同情心,可是稀缺资源,只能用在刀刃上,譬如,我要蹲到角落、同情一下自己——想想,我真是歹命啊,好不容易,有个人跳到我的面前表演争风吃醋,结果泼醋的对象还不是我…… ??“子迟公子,人生聚散,百年犹旦暮耳,何必用作儿女哀泣?”我撇嘴说道。 ??无稽闹剧,恕不奉陪,躬身作揖,直接转身,之后惊悚地发现——门被人从外面闩住了! ??我回身望向紫罗兰,只见他缓缓笑了,华贵而高雅,道: ??“人生天地之间,若白驹之过隙,忽然而已,因此,更应牢牢把握自己心中所想所要的!”此时,他的嗓音显得酥慵而绵长,一如记忆中的一般:“你既然肯入赘墨台府,自然也就不介意入赘到冉燮府,那就休书休弃仪公子吧!” ??我挑眉,无法理解紫罗兰的逻辑思维方式——妖孽与妖人之间,我自然是选择美美的墨台妖孽了,至少不会存在因视觉上的冲击而谋杀亲夫的隐患;而更重要的原因是,休夫……紫罗兰,您